--- 出租车消费货款 |
建行汽车按揭办理机构:区分行营业部个贷中心(黄河路88号自治区中医院旁)。
汽车按揭服务专线:0991-5815478、5816469、5575570、5575567;
客户经理:郭新芳:13999188466、丁怡:13579228885、王新水:8193838
石玉国:13999896669
汽车担保机构:湖北长远投资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联系人:杨钊:15981791570,石芯:13609980511。 |
出租车贷款
客户范围 |
借款人必须为已取得合法的出租车运营经营权的自然人,且符合我行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相关管理办法要求 |
最低首付
款比例 |
40% |
| 最长贷款期限 |
3年 |
| 担保方式 |
A:车辆抵押+房产抵押
B:车辆抵押+担保公司担保 |
| 收入证明材料 |
A:车辆价格小于等于15万元,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出租车经营使用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辆行驶证;
B:车辆价格高于15万元,客户还需提供个人卡折流水、有价单证、自有房屋出租证明等偿债能力证明材料。 |
| 其他个人资料 |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户籍证明,如非本市户口的,必须提供本人长期居住房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婚姻状况证明(如户籍证明可以证实婚姻关系的不用提供),已婚者应当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未婚者须做未婚申明,并签字按手印;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明,必要时还须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4、购车合同或协议。
5、购车首期付款证明:在建设银行网点存入的购车首付款存单或进帐单或汽车经销商出具的收据。 |